2.解答:不需要扣繳個稅,企業向員工發放工傷事故賠償金,不屬于《個人所得稅法》所列征稅范圍,不繳納個人所得稅。
3.政策依據:《個人所得稅法》第二條規定,下列各項個人所得,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:
(一)工資、薪金所得;
(二)勞務報酬所得;
(三)稿酬所得;
(四)特許權使用費所得;
(五)經營所得;
(六)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;
(七)財產租賃所得;
(八)財產轉讓所得;
(九)偶然所得。居民個人取得前款*項至第四項所得(以下稱綜合所得),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;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*項至第四項所得,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。
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,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。